青岛分公司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作者:季鹏   2020-10-12   

       近日,青岛市邮政分公司党委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分公司党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办法》列出了全市邮政各级党组织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的10个方面77种情形和12种处置方式,将“第一种形态”与日常管理、工作履职、作风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处置权限和实施程序,通过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协同发力,严格考核,进一步增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合力,对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了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有效机制。
       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办法》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同时,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和加强监督检查,对认识不到位、运用不主动、不经常的,及时纠正;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或者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搞“宽松软”的,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