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力强化“六稳”“六保”政策支撑,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7月,生产需求同步向好,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发展潜力持续释放,经济延续平稳向好态势。
一、重点领域稳定向好。工业平稳较快增长。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3%,两年平均增长7.2%。其中,装备制造业同比增长20.3%,两年平均增长13.4%,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6.0、6.2个百分点。重点调度的120种工业产品中,产量同比增长的有93种,增长面为77.5%,保持在较高水平。服务业加快回升向好。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8%,两年平均增长12.7%。分行业看,32个大类行业中,31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96.9%。生产性服务业增势较好,同比增长48.5%;生活性服务业逐步回暖,同比增长26.9%。
二、三大需求协力拉动。投资带动作用增强。1-7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6.3%。大项目支撑有力,亿元及以上项目13542个,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3.6%,占全部投资比重为64.8%。民间投资保持活跃,同比增长16.4%,两年平均增长7.5%;占全部投资比重为63.4%,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71.4亿元,同比增长22.3%,两年平均增长6.2%。升级类商品持续旺销,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79.5%、55.3%和39.3%,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5.6%、26.9%和15.6%。进出口保持高位增长。实现货物进出口15881.8亿元,同比增长40.1%。其中,出口9069.9亿元,增长43.0%;进口6811.9亿元,增长36.5%。
三、动能转换全面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1-7月,工业技改项目9090个,同比增长22.0%;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5.8%,占工业投资比重为57.0%。高端产业强势引领。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2%,两年平均增长12.4%,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6.9、5.2个百分点。高端工业品生产加快,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等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9.8%、84.4%、64.0%。新兴动能培育提速。“四新”经济投资同比增长14.7%,两年平均增长17.4%;占全部投资比重为50.1%,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7.1%,两年平均增长32.8%;占限上零售额比重为10.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四、发展质效持续提升。财税收入稳定增长。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2.0亿元,同比增长22.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4.0%,占比为72.1%。企业盈利增长较快。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利润同比分别增长88.1%、47.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5.9%、6.8%。绿色转型扎实推进。1-7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40.6%,占全部发电量的18.8%,比重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速逐月回落,降至6.4%,比上半年回落0.8个百分点。
五、市场活力稳步增强。市场主体快速增长。1-7月,新登记市场主体132.0万户,同比增长7.8%。2-7月,新纳入“四上”法人单位4013家,同比增长103.4%。信贷支持依然较强。7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3%。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减,企(事)业单位新增贷款同比增长14.2%,占比提高到63.6%。运输保持良好态势。1-7月,公路、水路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1.6%、14.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5.1%、3.4%。企业运营效率提升。6月末,规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9.3天,同比减少3.6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44.1天,同比减少8.6天。
六、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就业形势稳中向好。1-7月,城镇新增就业75.9万人,同比增长17.0%。物价水平总体平稳。1-7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7月份月同比、环比分别上涨1.4%和0.4%,涨势较为温和。民生支出持续加大。1-7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2.5%、12.2%和7.9%。
总的看,全省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发展态势持续巩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下一步,应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力强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激发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外贸外资提质增效,推动全省经济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确保“十四五”取得良好开局。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运输量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转自山东省统计局,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21/8/24/art_6109_10289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