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2〕18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7 |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
鲁政字〔2022〕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7处,另有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4处)、山东省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1处)已经省政府核定,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另行公布。
附件:山东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名单、山东省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4日印发
转自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2/1/17/art_107851_116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