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AHQS-2022-1129 0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0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
二○二二年十二月
(项目编号:AHQS-2022-1129)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采购条件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2万元;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拟对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全市22个营业网点绿植租赁采购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磋商范围及要求(技术规范书)。
5、服务期: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2023.1.1-2023.12.31);
6、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全市22个营业网点;
7、供应商参加响应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8、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别。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
③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
2、获取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疫情期间采用网上领取方式,供应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文件领取登记表一起发送至1713684696@qq.com,联系梁工13966757661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送达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01室)
(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邮寄送达。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响应文件接受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供应商代表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01室)
(二)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将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求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qs.com.cn/)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236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551-626893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梁工、陈工
电 话:13966757661、13905518204,0551-656308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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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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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文件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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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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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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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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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资料资料:
(1)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2)文件费转账凭证(注释:1、缴费时备注单位名称;2、发转账凭证时发送带时间的截图或转账回单)
购买磋商文件费账户:
户名:洪从胜
卡号:6214 8654 7095 5555
开户行:招商银行政务区支行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
4 |
磋商范围 |
详见第三章 |
5 |
包别划分及概况 |
√不分包别 ¨分为 个包别 |
6 |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
8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元,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封装在正本内,磋商后不退)响应文件尽量简明扼要,无需附与本次磋商无关且未要求的其他内容,文件必须附页码,只接受A4大小的版本,不接受活页装订。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01室) |
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电汇;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 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账号:34050146460800002653 供应商须在汇款备注栏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关键字“市行绿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账户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账户退回。 |
12 |
评审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以22万元为取费依据,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7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报价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14 |
放弃磋商 |
领取文件后若放弃参与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
1、项目概况
1.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1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候选供应商。
2、磋商范围
2.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其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为其承担任何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领取图纸的应当清点,有残缺或少页等问题的应当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连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及构成
8.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8.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表
(4)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5)响应资格承诺函
(6)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及承诺
(10)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9.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规定。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0、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组成
10.1供应商必须提交其有相关资格、业绩、信誉材料,以证明其具有磋商资格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份,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供应商按顺序装订):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
(3)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磋商文件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字、盖章规定
1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修改处应加盖公章。
11.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1.3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本一份。并在每份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1.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1.5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理解认定。
12、响应文件的标记
12.l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入两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提供U盘,含全部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内容,U盘应与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12.2外层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
(4)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12.3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递交时间和地址递交。
1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中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14、磋商报价
14.1见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详细规定。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6、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2/3,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16.2磋商一般采用每次一家,每家两轮方式进行。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报价轮次可增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前,磋商小组告知供应商报价轮次安排。。
17、评审过程的保密
17.1评审会议开始后,直至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19.1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由磋商小组负责。
19.2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9.3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就供应商的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磋商将被拒绝。
19.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重大偏离和保留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的初步审查合格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6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署或未加盖印鉴;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实质内容被证明弄虚作假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未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的;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
20、响应文件澄清及计算错误的修正
20.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1、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1.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1.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1.3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4评审方法和标准。
21.4.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续章节。
21.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22、合同授予标准
22.1合同价款为成交价。
22.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等各项事宜。
22.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该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项目磋商小组研究决定后,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1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5、最终解释权
25.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补充规定
26.1如经两次公告磋商应答人仍不足三家的,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为2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有效供应商为1家: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规范书)
注意:本章部分内容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章所述为准。
邮储银行合肥市分行拟对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全市22个营业网点绿植租赁采购进行招标,服务期限2023.1.1-2023.12.31。预算22万元。
租赁品种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暂定数量 |
描述 |
高度 |
1 |
小盆绿植 |
382 |
白绿萝,万年青,长寿花,九里香,袖珍椰子等蕨类植物、桌面盆栽、小盆景 |
中盆以下,冠幅≥20CM |
2 |
中盆绿植 |
192 |
万年青,龙须树,也门铁,紫背竹芋等中盆景类、各种无土栽培 |
高≥150CM,冠幅≥80CM |
3 |
大盆绿植 |
208 |
绿萝树,牵叶藤,单株发财树,幸福树,天堂鸟等大盆植物组合、大盆景 |
高≥180CM,冠幅≥120CM |
4 |
精品绿植 |
150 |
兰草兰花,君子兰、红掌、粉掌,大花惠兰,鸿运当头等高档盆景、绿植、花卉组合 |
45 CM <高、冠幅<50 CM |
5 |
特大绿植 |
30 |
富贵笼,三辫发财树,龙须树,散尾葵,国王椰子等特大盆景 |
高≥260CM,冠幅≥200CM; |
后期按照网点增减、网点迁址或更名、服务对象变更实际情况为准。
二、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 |
1 |
服务时间频率要求 |
每周一次办公区域内的绿植养护工作,每两周一次市区网点的绿植养护工作,发现绿植坏死,随时更换(可根据具体季节予以调整相应规格绿植)。 |
2 |
室内绿植摆放要求 |
1、装饰性饰物应保持美观、清洁,与现场风格统一协调;2、绿植套筒应根据项目要求统一定制,并保证托盘统一、干净整洁;3、花卉摆放需按采购方要求配备花架;4、植物的底碟、套缸、花盆应合适配套,美观大方,底碟、套缸、花盆的颜色搭配适当。 |
3 |
绿植服务标准 |
1、清洁植物叶面,进场前清洁植物叶面。确保植物叶片抹干净,叶面不残留泥土和灰尘。2、确保花盆、套盆内垃圾,杂物、残叶等,清洁花盆、套盆外表泥污,清洁底碟无泥垢,积水等。3、养护完毕将现场积水拖干、清除残叶残花等。 |
4 |
绿植产品标准 |
1、植株丰满健壮,株型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赃物,无明显病斑,无明显虫害,无残留害虫。 2、植株无残枝、黄叶。对叶片叶尖存有少许黄尾的,要合理修剪,保持株形美观自然。 3、保持植物的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赃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对损坏残缺的花盆套缸及时更换,做到进场无烂盆坏盆。 4、保持花盆、底碟,套缸内无泥垢,脏水,定期清洗,干净整洁,每次养护完毕,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 5、保证摆放植物观赏性,对特殊情况,配合采购方做好更换调整。 6、遵守采购方规章制度,养护工作做到无干忧、无损坏,爱护采购方财物。 |
5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壹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方认可后,可续签一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
三、绿植采购服务考核及验收办法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标准对供应商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并可视合同期内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考核和评估的内容和方法,考核和评估工作根据服务合同的规定由双方共同组织,具体考核评分内容经双方协商认可,并行成《考核评分表》。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按季度对绿植配送及养护服务打分考核,以考核分值的平均分为考核得分。
2.绿植租赁费用作为考核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
考核得分 |
支付考核费用比例 |
1 |
≥85 |
100% |
2 |
80(含)—85 |
95% |
3 |
75(含)—80 |
90% |
4 |
70(含)—75 |
85% |
5 |
65(含)—70 |
80% |
6 |
60(含)—65 |
70% |
7 |
60< |
60% |
四、磋商报价
1.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2.供应商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磋商报价。
3.磋商报价时,必须考虑磋商内容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绿植租赁费、运输装卸费、绿植摆放方案费、绿植养护及更换费、养管人员工资、社保、人员工作服和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其他与绿植摆放养护相关的费用(包括环境保障等费用)、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2、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60日内,采购人将除考核外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3)采购人以量化分值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即实行扣分制,1分等值100元,考核金额在与供应商结算时予以扣除。合同期内供应商累计被扣达到5分(包含)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警告;被扣达到20分(包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与供应商解除合同。
(4)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考核1分:
①绿植配送时间晚于6个小时的(供应商提前与采购人协商的除外);
②每周一次机关办公区域内的绿植养护,每两周一次市区网点的绿植养护,达不到维护频率要求的,发现一次考核1分,分数可以累计;
③绿植花架、底碟、套缸、花盆、器皿等配套设施有泥垢的。
(5)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考核5分:
①供应商供应的绿植,三盆以上有赃物、明显病斑、虫害、枯萎叶的;
②采购人要求对绿植进行更换,供应商在2日内未进行更换的;
(6)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考核20分,采购人可以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①供应商将绿植租赁服务进行转包的;
②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行内制度要求,私自泄露采购人行内信息的。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合同格式,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委托乙方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服务内容和要求: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2.2 服务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拟对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全市22个营业网点绿植采购主要对办公大楼的公共区域、办公室电梯口、会议室、接待室等区域进行绿植摆放及养护。花卉植物盆栽的摆放应与办公环境相匹配、协调统一;
1.2.3 服务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即合格。
1.2.4 服务方式:每周一次办公区域内的绿植养护工作,每两周一次市区网点的绿植养护工作,发现绿植坏死,随时更换(可根据具体季节予以调整相应规格绿植)。
1.2.5验收标准:合肥市分行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标准对供应商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并可视合同期内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考核和评估的内容和方法,考核和评估工作根据服务合同的规定由双方共同组织,具体考核评分内容经双方协商认可,并行成《考核评分表》。合肥市分行相关负责人员按季度对绿植配送及养护服务打分考核,以考核分值的平均分为考核得分。
2.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2.1.1最终的合同结算费用应结合绿植养护考核合格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的变动而调整,结算上限原则上不超本合同总价。但如发生须绿植采购及其养管盆数发生变化,则根据实际数量结合成交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若数量增加较大,由甲方决定是否另行采购实施。
2.2本合同项下绿植采购及摆放费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外包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管人员工资、项目管理费用、税金、培训费、员工福利、企业利润等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2.2.2 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2.3.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4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2.5 本合同按照[季度]支付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合同价款:
(1)经乙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结算确认书及考核表,正本一份。
(3)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依据。
2.6根据《考核评分表》,如甲方对乙方的[季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本周期绿植费的结算金额。甲方实际应支付绿植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2.7乙方承诺其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8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20天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20天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甲方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
2.9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外包服务费到乙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银行地址:
户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674245098J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乙方账户变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10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或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任何未支付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3.1选择下列2种方式中的第 1 种进行履约保证。
(1)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 元整(¥ / )。
4.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4.2甲方有权制订考核制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外包服务,按[季度]分别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3甲方有权审阅乙方拟定的服务制度和提出的服务计划、服务报告等相关文件。
4.4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对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及工作场地进行突击性检查,以确保乙方外包过程符合甲方的要求。
4.5甲方有权对乙方外包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并提出意见。
4.6甲方有权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差错要求整改及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组织其服务人员按照甲方综合工时制度提供服务。
4.8甲方应提供外包服务需要的作业系统、操作用户、操作流程及其他操作规范,并在系统升级或操作流程更新后及时通知乙方,协助、支持乙方完成培训工作。
4.9甲方应提供作业场所并保障网络、设备、监控、电力等必要设施。
4.10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各类档案、资料,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
4.11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支持。
4.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外包服务费用。
5.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5.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乙方承接的外包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乙方有权就合同开展的相关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
5.3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由第三方代理,不得将任何主要或非主要外包服务事项分包。
5.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或相关货物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金融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合同义务,且不得存在违反劳动法、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和财务数据作假等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5.6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
5.7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定期通报外包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外包服务活动突发性事件。
5.8乙方应建立完备的内控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劳动管理、安全保卫、考勤管理、激励办法、信息保密、服务规范、风险控制以及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报甲方备案。
5.9乙方应对甲方移交的工作设备建立清单,负责日常设备的使用和妥善保管。
5.10乙方根据承接的外包业务和甲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5.11需要乙方依照甲方要求的综合工时制度提供服务的,由乙方负责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5.12乙方应与外包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向外包服务人员支付工作报酬、缴纳社保,自行解决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承担因外包服务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等。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下抓取、处理甲乙双方约定业务品种之外的甲方任何业务。乙方应对乙方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辅导,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外包服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工作安排。
5.1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所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对甲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内部、外部审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提供的服务过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乙方须遵守甲方外包作业管理规定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6.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为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甲方获得的甲方在披露时为“保密”的信息。具体指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相关的经营、业务、交易、专有技术、产品、客户有关的任何信息等)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统称“保密信息”)。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保密资料,同时须保证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并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6.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或合作)终止后或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将所使用的保密信息及其有形载体交回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予以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
6.5上述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6.6若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当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7.2除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外包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3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正或修改,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更正或修改,或更正和修改后的服务质量仍未达到合同及附件2载明的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7.5因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若甲方已经赔偿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6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的,甲方有权收回委托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委托,所需费用额度从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额中扣除。
7.7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等的起诉与索赔。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造成甲方发生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乙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或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活动。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7.9甲乙双方在签订及履约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有关的其他责任:
(1)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的;
(2)乙方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7.10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因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8.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8.2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事件发生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争议应提交仲裁。
9.3仲裁应由 合肥市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合肥 市进行。仲裁应适用中国法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9.4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5一切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9.6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0.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如下地址:
甲方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地址: ***** ;
联系人: 电话: ;
乙方名称: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10.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0.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0.4乙方通讯地址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按原联系方式寄送的均视为送达,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11.1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壹年 。
11.2本合同变更或终止后,乙方应在过渡期间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过渡期主要职责,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做好过渡期工作安排,包括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具体过渡期安排 / 。
11.3本合同全部文本使用中文。甲、乙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果不是中文,应附上中文翻译文本(打印)。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1.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任何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7本合同中的标题及附件之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的含义和解释。
11.8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9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3,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章规定的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审查,评审程序如下:
2.1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将不再进入以下详细评审,且无成交资格;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磋商响应函、承诺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3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查验是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响应文件格式 |
主要内容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5 |
委托代理人 |
查验授权委托书签章是否齐全。 |
6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
7 |
供应商资格相关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
8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
9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
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了承诺书。 |
11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备注 |
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2.2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委打分、计算磋商供应商得分均取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满分100分,其中磋商报价总得分50分,技术得分50分)
评分标准 |
|
价格分 (50分) |
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 ①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为有效报价Pi。 ②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值”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90%”两数值较高者为评审基准价P基准; ③磋商报价得分=(P基准/Pi)×50; ④以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⑤最终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P基准的得满分50分。 |
注:1、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若大写与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4、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则要求该供应商当场对漏项项目进行报价,如不能当场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5、若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磋商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2)技术评审(分值5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供货能力 |
5分 |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绿植供应来源的稳定性、持续性、及时性等(如是否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的规模、基地种植或温室大棚绿植的种类等) 进行综合评议:好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的须提供基地或温室大棚权属证明资料扫描件、基地或温室大棚彩图、规模及绿檀种类声明。未提供者按不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考虑。) |
2 |
服务连续性 |
10分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为银行提供供货服务的:合同服务期满足一年(含)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合同服务期满足两年(含)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合同服务期满足三年(含)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多得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能显示评审指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原件送采购人进行核查,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
3 |
服务方案 |
25分 |
供应商对绿植进行配送、养护、更换等方案,方案详尽、合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横向对比,好得20-25分、较好得13-19分、一般得7-12分、差得0-6分。 |
4 |
增值服务 |
10分 |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租赁绿植赠送方案,好得8-10分、较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差得0分。 |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磋商小组意见汇总,形成排名顺序;
3)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签字,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会议决策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确定。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各分项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其中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每家供应商的技术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评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排名出现并列时以报价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排名并列且磋商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四、成交原则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供应商因故未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或者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如重新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仍未能签订合同,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绿植租赁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请各供应商对应磋商文件资格要求、采购要求及详细评审表填写评审内容及具体页码)
内容 |
详细信息 |
对应页码 |
备注 |
|
符合性评审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PXXX |
|
磋商响应函、承诺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详细 评审 |
供货能力 |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绿植供应来源的稳定性、持续性、及时性等(如是否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的规模、基地种植或温室大棚绿植的种类等) 进行综合评议:好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的须提供基地或温室大棚权属证明资料扫描件、基地或温室大棚彩图、规模及绿檀种类声明。未提供者按不具备种植基地或温室大棚考虑。) |
PX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提供评审目录索引的,评审专家因无评审目录造成未发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而未给予正确评分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供应商并经正式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包括如下内容:
(5)响应资格承诺函
(8)供应商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及承诺
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宣布同意如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贵方 项目的磋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并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条款。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五)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1)你方保留更改本项目范围的权利。
(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任何迟到的申请。
(3)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签署合同前,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等方面的权利,对你方造成损失的,我方依法予以赔偿。
(4)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签署合同前,由于我方磋商主体或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磋商时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权利。
(5)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并实施相关项目,委托方可以从我方拟派人员中指定或要求我方提供更好的人员。
(六)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我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是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单位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授权。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印刷体或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_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_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3、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全称 |
|
分项报价 |
小盆绿植单价: 元/盆 中盆绿植单价: 元/盆 大盆绿植单价: 元/盆 精品绿植单价: 元/株 特大绿植单价: 元/株 |
磋商总报价(含税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地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注:1、以上磋商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含绿植采购费、运输装卸费、绿植摆放方案费、绿植养护及更换费、养管人员工资、社保、人员工作服和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其他与绿植摆放养护相关的费用(包括环境保障等费用)、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上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供应商报价时需将验收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计算价格分时予以扣除。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一览表(第 次)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全称 |
|
分项报价 |
小盆绿植单价: 元/盆 中盆绿植单价: 元/盆 大盆绿植单价: 元/盆 精品绿植单价: 元/株 特大绿植单价: 元/株 |
磋商总报价(含税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地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注:1、以上磋商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含绿植采购费、运输装卸费、绿植摆放方案费、绿植养护及更换费、养管人员工资、社保、人员工作服和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其他与绿植摆放养护相关的费用(包括环境保障等费用)、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上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供应商报价时需将验收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计算价格分时予以扣除。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最终)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全称 |
|
分项报价 |
小盆绿植单价: 元/盆 中盆绿植单价: 元/盆 大盆绿植单价: 元/盆 精品绿植单价: 元/株 特大绿植单价: 元/株 |
磋商总报价(含税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地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注:1、以上磋商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含绿植采购费、运输装卸费、绿植摆放方案费、绿植养护及更换费、养管人员工资、社保、人员工作服和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其他与绿植摆放养护相关的费用(包括环境保障等费用)、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上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供应商报价时需将验收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计算价格分时予以扣除。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及合同条款内容按下表逐条对照填写响应内容,完全满足的在“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在该条目对应的差异说明栏填写差异的具体内容。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差异说明 |
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
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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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包括所有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响应及差异。未说明的事项视同完全响应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我公司中选本项目后,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2019年版)》约束,将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监督、惩罚措施等规定纳入采购合同约束性条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招采活动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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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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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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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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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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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 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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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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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磋商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
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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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形式 |
□ 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 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 □ 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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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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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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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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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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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
③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采购公告、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截图示例: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十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合肥市分行 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成交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二、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招标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51-6268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