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2025-2026年电子支付营销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30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2025-2026年电子支付营销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项目编号:HBXT-2025-11099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2025-2026年电子支付营销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含税服务费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易通峰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州趣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山东鼎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7.8

公示期:自本2025530日至202563日。

公示媒体: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联系人:马经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街道云霞路183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

联系人:吴凯文、管绪刚、胡箐、刘丽萍

联系电话:18062553681/19972148533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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