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委托,对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租赁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GZ250535FW0024-004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租赁打印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打印机租赁,合同期限2年,总预算约46.00008万元。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实际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的适用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沈阳新佳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5年07月31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项目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4-22582351
邮 编: 1100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邮政编码: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王璐、张颖
电 话:15640315278
户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 号:21050139000800000492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